这一篇基本上说透了。
本人原创,曾发于某乎。
一、1995-96赛季球队工资帽只有2300万,乔丹薪资怎么可能达到3014万?是否如传闻一般被联盟特批?
乔丹薪资3014万运用的正常的鸟权,而不涉及被特批。
NBA工资帽是软工资帽,不是硬工资帽(为了防止某些球迷误会,强调一下,现在还是软工资帽)。
所谓硬工资帽,是指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允许球队薪金总额超越上限。而软工资帽则是在特定条件下(特例)允许球队薪资总额超越上限。软工资帽是为了使球队能有更大机会留住球员。
NBA劳资条款存在中各种各样的特例,比如中产特例(99年劳资合同中加入)、新秀特例、100万特例等,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拉里·伯德条款。伯德条款的正式名称是“够资格的老兵自由球员(Qualifying Veteran Free Agents)”,由于这个特例最早于1984年适用在拉里·伯德身上,因此通称为拉里·伯德条款,中国则俗称“鸟权”。
鸟权有好几种形式,其中完整鸟权就是指球员必须至少打满三个赛季,且在这三个赛季中没有被解雇过,没有以自由球员身份换过球队,这种情况下,球员就拥有鸟权。球队可以在工资帽之上和拥有鸟权球员签约,这就是所谓的“帽上续约”。
鸟权的存在使得工资帽只能限制球队和没有鸟权的球员签约,而无法限制满足老兵资格的球员签约。最明显的例子之一是96年湖人队签约奥尼尔。空间不足的湖人队为了给签奥尼尔腾出空间,以全明星中锋迪瓦茨换来了新秀科比,空出薪资空间最终签下了奥尼尔。而如果奥尼尔续约魔术队,满足老兵资格的奥尼尔是可以帽上续约的。
说回乔丹,拥有公牛鸟权的乔丹在96年签订合同时,可以无视工资帽限制与公牛队签订3014万的合同,这只是鸟权的运用,没有违反当时的任何劳资条款,也就不可能需要联盟特批。至于尼克斯,它没有乔丹的鸟权,只能靠尤因降薪清理空间(从1995-96赛季1872万降到1996-97赛季的300万),这也就是为什么说尼克斯开空白支票的说法不可信的原因。
二、现在也有鸟权,为什么现在巨星们的薪资不能超过工资帽?
原因是99年劳资条款中出现了顶薪规定,并一直沿用到现在。根据顶薪规定,球员根据其球龄或其他一些特例(比如后来出现的罗斯条款),工资最高可以达到工资帽的25%、30%或35%。这是制约现在的巨星们拿到乔丹(一个人超帽)、尤因(一个人占工资帽70%以上)这种超级高薪的根本原因,因为他即使拥有鸟权,也无法突破顶薪的限制。
而在96年的时候还没有顶薪规定,因此,当时的球员如果拥有鸟权,理论上可以和球队老板签任何金额的协议,只要老板愿意。这就是90年代后期出现尤因、乔丹、加内特、奥尼尔这种大额合同的原因。
不过也不是99年劳资条款实施后任何球星的薪资都不能超过顶薪的限制了。根据规定,前一个赛季的工资高于顶薪的自由球员,他们新合同的工资可以最高达到前一个赛季工资的105%。也就是说,如果乔丹99年不退役,他最高可以签下3314万外加5%的合同,奢侈税?那是2001-02赛季才开始实施的。对于现在的球员来说,那是不太可能远远超过顶薪了(小额还是可能的,因为顶薪只限制合同期第一年,后面几年工资按照比例增加,有可能超过顶薪,但幅度不会大)。
三、乔丹帽上续约不就是工资不计入工资帽吗?
帽上续约和不计入工资帽完全是两码事。
帽上续约是指拥有鸟权的自由球员续约时,可以无视工资帽的限制。但是,这名球员的薪资依然计入工资帽,就是说当球员签其他队自由球员,计算球队薪资空间时,必须将有鸟权球员的薪资计算在工资帽内。
比如某球队在当赛季除有保障合同之外还剩1000万薪资空间,有鸟权的球员可以无视这1000万元空间签下超过1000万的合同,这叫帽上续约。鸟权球员合同超过1000万,就挤满了球队的薪资空间,球队再也不能引进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中产、100万这种特例除外)。而如果该名球员的薪资不计入工资帽,情况就会变成无论他签了多大的合同,球队都会有1000万空间引进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实际情况完全不是这样。这就是帽上续约和不计入工资帽的区别。
这里似乎有个漏洞,如果球队先签其他球队的自由球员,没有空间以后再签有鸟权的球员,这样空间不就可以充分利用了吗?劳资条款有应对措施。按照规定,球队要为有鸟权尚未签约的球员预留一部分薪资空间,预留薪资将占用球队薪资空间,在球队引进其他球队球员时必须扣除。
对于一个有完整鸟权且不是刚打完新秀合同的球员来说,预留空间的金额是根据该球员上赛季薪资乘以一定系数占用工资帽计算的。这个系数根据球员上赛季薪资是否达到联盟平均工资而有所差别:球员上赛季薪资超过联盟平均工资的,按照上赛季薪资150%占用;不到联盟平均工资,按照上赛季薪资200%占用(现在应该是190%)。用乔丹来说,乔丹签约前就是按照上赛季薪资385万的150%占用球队工资,如果96年公牛还有600万空间,那么扣除乔丹的预留薪资后,实际可以用以引援的空间只剩22.5万。要说明的是:
1、预留空间对于有鸟权球员自身的薪资没有限制,只是用来占用球队工资帽,以计算球队签其他自由球员的薪资空间。乔丹签约前按照385万的150%占用空间,但是乔丹自己的薪资不受这个数额限制。
2、球员签订合同后,即按照实际薪资占用空间。我们又要用尤因来举例了,他为了引进乔丹签下了300万的合同,按照实际薪资占用空间,这就给球队留出大量薪资空间。
事实上,可以超帽的特例都需要预留空间,无论是中产还是100万。也就是说,球队在计算薪资空间时,除了有保障合同,还要先把没有使用的鸟权、中产、100万这些特例的薪资金额扣除出去, 剩余的才是可以引进新球员的空间。而如果这些特例在空间占满之前就使用了,那就直接占用空间。这是为了防止这些特例被球队滥用。
那么是不是可以把这些特例的空间释放出来呢?可以,只要球队放弃使用这些特例,例如球队放弃某个有鸟权的球员,这样本赛季(下一年6月30日前)就不能用鸟权签被放弃的球员(不用鸟权可以签,但是受薪资空间限制),就不用为这个球员预留空间了。中产也是如此,球队放弃中产特例,中产特例的薪资可以释放用来签自由球员,但是球队这个赛季也不能再使用这个特例。
总结一下:乔丹是帽上续约,不是薪资不计入工资帽。在签约前,按照上赛季薪资385万元的150%占用球队空间,签约后按照3014万占用,占满了球队空间。这也是公牛阵容96年以后基本没变主要原因之一。
四、乔丹不就是占了没有奢侈税的光才三连冠的吗?
我的观点是,乔丹占的便宜只是从莱因斯多夫手中多赚了一笔钱,和夺冠无关。
奢侈税是和顶薪在98年劳资纠纷引起停摆后,一起在1999-2005年劳资条款中出现的,但是两者出现的目的不同。
这里说一下98年劳资纠纷的背景。众所周知,1998年NBA发生劳资纠纷导致了联盟停摆。实际上,引发98年劳资纠纷的隐患在3年就已埋下。在1998年前的3年内,NBA发生过2次短暂的劳资纠纷,1995年的劳资纠纷持续了两个多月,1996年的停工更是只持续了3小时。1995年9月,劳资双方达成了一份为期六年的劳资协议。这份劳资协议中包含了一个中止条款:如果BRI(篮球相关收入)用于球员工资的比例超过了51.8%,老板们有权在三年之后要求重签协议。
到了1998年,BRI中球员工资的占比已经达到了57%,远超95年劳资协议中规定的48%。根据NBA官方提供的数据,29支球队中有15个在那个赛季出现了亏损。1998年3月23日,联盟的老板们就是否要重启劳资协议谈判进行了投票,29个老板中的27个支持重签协议。一轮漫长的劳资协议谈判就此开始。因此,98年劳资纠纷的主因是老板们觉得BRI中用于球员工资的比例过高,简单说,就是老板们觉得球员们赚得太多了。
那次劳资纠纷最终成果即1999-2005年的劳资条款。其中,对巨星(例如加内特、尤因)薪资的限制(主要是顶薪规定,而对于底层球员的薪资是有所提升的)是老板们获胜的重要标志,也就是说,顶薪规定出台的目的,是老板们为了限制巨星们拿过高的工资。
而奢侈税则不同,奢侈税的作用在于防止球队老板乱花钱,是一种对薪资总额超线球队老板的惩罚。这种乱花钱,一方面是防止球队老板乱给球员开顶薪,因为攀比之下很容易导致球员薪资失控(我相信乔丹的3000万薪资受尤因的影响绝对很大)。更重要的是,为了防止部分球队老板囤积巨星。有了顶薪规定以后,巨星的薪资最高不超过工资帽的35%,对比一下1997-98赛季的情况——工资帽2690万,乔丹3314万,超帽;尤因2050万,占工资帽的76%;霍勒斯·格兰特1428.6万,占工资帽的53%——是大大降低了。顶薪规定导致本来只能用来签1个巨星的薪资现在可以签2个了,像乔丹这样的甚至可以签3个了。而且,球员薪资降低以后连工资帽的限制都小了——毕竟,像乔丹、尤因这样的大合同签下后,球队不可能有空间引援了。可见,顶薪规定为了球队运作留出了巨大空间,更为那些不差钱的球队(比如湖人、尼克斯。)囤积球星大开方便之门。对于有钱的球队而言,给出4、5个顶薪也不是什么难事(举个栗子,2001-02赛季工资帽是4250万,而尼克斯的工资总额差不多是8550万,够开几个顶薪?顺便提下,那年是开征奢侈税第一年,但由于联盟总薪资未达到奢侈税触发线,所以尼克斯一分钱奢侈税都没有出)。为了维持球队间的平衡,有必要提高球队球队老板的成本,于是奢侈税就应运而生了。
说了这么多总结一下,它和顶薪规定相伴而生,弥补顶薪规定可能造成的失衡。
而在球星个体薪资没有限制时,奢侈税的意义并不大:巨星的高工资天然就能起到防止球队囤积球星的作用,毕竟没有什么球队能够承受2个乔丹、尤因、加内特或者奥尼尔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它只能起到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巨星工资的作用。但某一个球星拿了高薪,只是让球队老板付了更多的钱,并不会破坏球队间的平衡,毕竟,球员的能力是决定球员的薪资,但犯规来不是薪资决定球员的能力,就像你可以说乔丹因为实力强大而拿了3000万,但不可以说乔丹实力强大是因为他拿了3000万,拿3000万的乔丹不会比拿2000万的乔丹更强,不是吗?
最后说一句,我认为一个巨星拿了超高薪资(像乔丹、尤因、奥尼尔、加内特)并不会破坏球队之间的平衡,真正破坏平衡的,是几个巨星为了夺冠降薪跑到一个球队,而这个,无论工资帽、顶薪还是奢侈税都无法阻止。